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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管理学院开展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学习活动

时间:2017年11月03日 11:09作者:浏览量:



2017年11月2日晚7点,艺术管理学院教科研办公室负责人王伟老师带领我院2017级全体学生,学习了全面学分制改革后学校相关教学管理制度的内容。学习活动在艺文楼四楼学术报告厅开展。


我校进行全面学分制改革后,更新了一系列教学管理文件,包括《山东艺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(试行)》、《山东艺术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(修订版)》、《山东艺术学院本科生社会实践与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山东艺术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暂行规定》、《山东艺术学院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》、《山东艺术学院学分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,涵盖了教学管理的各个方面,对2017级以后的学生具有现实指导意义。

王伟老师在带领同学们逐一学习上述文件过程中,通过与以往管理制度进行对比,解读了文件的新变化、新特点。尤其是在“修业年限、课程与学分、选课管理、学分绩点规则、实践与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”等与学生密切相关的方面进行了详尽的阐释。


通过对规章制度的讲解,同学们明确了全面学分制的优势和特点,了解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,对于更加自主的规划学业发展、走好大学之路奠定了扎实基础。